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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公安交管局:24小时点对点对燃气运输车辆实施精准保障服务
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2017-12-22 00:00:00

         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,为确保燃气运输车辆全省通行的安全、畅通,保障广大群众过冬采暖用气运输,12月20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出台一系列交通保障措施,按照“优先通行、确保时效”的工作原则,对燃气运输车辆实施24小时点对点精准保障服务。 

        保障服务对象。为我省社会生产生活提供燃气经营服务的华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、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、张家口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、新奥燃气公司,以及其他燃气经营企业。包括已摸排的1026辆在内为上述燃气经营企业承运燃气且目的地为我省的运输车辆。
        保障优先通行。一旦发生恶劣天气和交通拥堵,各级交管部门将保障燃气运输车辆优先通行。遇有突发情况高速公路交通管制的,交警将加强疏导工作,引导车辆依次停放,有条件的地区还将设置燃气运输车辆专用停放场地,交通管制一解除,优先放行。
        警车引导通过。各级交管部门将做好警车引导燃气车辆通过辖区的准备,一旦发生燃气运输车辆拥堵,当地交警立即组织疏导,保障燃气运输车辆通行;如遇高速公路交通管制,公安交警将安排警车引导燃气运输车辆安全通过管制路段。同时,全省建立多级联动引导机制,涉及一个地市由属地交警支队负责调度保障,涉及高速公路由高速交警总队协调,涉及多个地市或高速交警与地方交警的由省交管局统一调度协调。 
        提供业务便利。燃气运输车辆办理进城通行证件的,燃气经营企业统一组织,提前向交管部门备案。各级交管部门将最大限度为燃气运输车辆提供便利,优先、快速办理进城通行证件,并在通行时段、路段上给予支持。在燃气运输企业、驾驶人办理车辆检验、驾驶人审验以及违法处理业务时,也将给予优先便利。
        全省各地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已经成立专门的精准保障工作组,与辖区燃气经营、运输企业对接,及时了解掌握燃气经营、运输企业的需求,联动提供保障服务。全省路面执勤民警也将重点关注燃气运输车辆,及时处置、帮助有保障需求的燃气运输车辆和驾驶人。省交管局提醒我省各燃气经营、运输企业要密切关注路面运输动态,实时掌握运输车辆运行情况,遇有紧急情况需立即保障的,由燃气经营企业联系人第一时间联系当地公安交管部门。
附:全省各市、高速公路公安交管部门指挥中心联系电话
1、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:12122
2、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:0311—85859990
3、唐山市交警支队:0315—2539999
4、秦皇岛市交警支队:0335—3969272
5、邯郸市交警支队:0310—8020110
6、邢台市交警支队:0319—2138800
7、保定市交警支队:0312—3030611
8、承德市交警支队:0314—2057618
9、张家口市交警支队:0313—8688100
10、廊坊市交警支队:0316—5768558
11、沧州市交警支队:0317—5522000
12、衡水市交警支队:0318—22001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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